校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把我院建成陕北地区高职护理人才培训基地。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进行高职护理类、医技类、药学类专业综合实习,乙方根据学生训练的内容和项目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为毕业后服务卫生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共同建立校院合作关系,在乙方建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一、甲方需实习的专业 高职护理 医学影像技术 药学 二、见习、实习内容 1、基本护理技术操作; 2、各科疾病护理: (1)内科疾病护理;(2)外科疾病护理;(3)妇产科疾病护理;4)儿科疾病护理;(5)传染病护理;(6)手术室护理工作;(7)急诊室护理工作;(8)供应室工作;(9)护理管理。 3、医学影像技术: 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技术组、放射科诊断组、CT和MRI技术组、介入放射学、放疗与核医学、心电图室、医学设备学等。 4、药学: 医院药剂科、药品相关部门等。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院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 四、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2、根据学院专业开设情况,在乙方挂牌建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见习、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4、设立校内实习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组长,指导、管理实习学生的生活纪律。 5、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为学生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等保险。 7、支持校院双方有关人员利用学院实验实训设备开展有关科研活动。 8、为乙方来延安学习、培训、交流指导提供全力支持。 (二)乙方 1、根据甲方实习专业要求确定实习工作岗位。 2、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需要与甲方进行科研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创新,并对双方合作成果进行推广。 3、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4、接纳并指导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到乙方实践锻炼,支持学院师资队伍建设。 5、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情况下,推荐行业专家与有关技术人员支持甲方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和阶段性教学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6、提供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7、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8、经乙方实习指导教师同意、批准,学生才能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一般为五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续签新的合作意向。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护理系校外实训基地列表 |